星期三晚上,穿著緊身牛仔褲、粉紅色皮衣、咖啡色雪靴,戴紳士帽,拖著十公斤行李箱的我,從東寧路出發,以手刀模式直奔前站。
我得了一種出門前不摸兩下會死的病。下場就是得用跑百米的速度一路狂奔,才不會錯過唯一可以讓我在晚上十點以前抵達台中的班次。全程我都在製造一種行色匆匆、風塵僕僕的假象。我恨透了製造忙碌假象這回事,尤其是因為自己怠惰、拖延,導致最後不得不拚命趕工,才能下腰越過deadline。
期末考週我幾乎每個晚上都待在總圖和K館,最後一晚甚至睡在那裡。我恨透了這樣假裝自己很用功、很拚命,狗急跳牆的戲碼,如果過去的幾個星期早一點覺悟,多花點時間讀書,現在也不會落得這般下場。
而我似乎沒有記取教訓,又在最後關頭趕路了。我的左右腳竟是如此相親相愛,雪靴上甩呀甩的兩顆球球裝飾突然糾結在一起。我來不及煞車,早已跨出的步伐就這麼扯斷了它們。
可愛的球球裝飾是當初引誘我買這雙雪靴的理由,深咖啡色、毛茸茸的,很有冬天的感覺。某種程度上它很幼稚,但我覺得還挺適合我的--沒有一雙修長美腿的我不敢買辣妹風的及膝靴、工程靴。
然而我喜歡的球球卻斷掉了。爸爸說那很容易補,黏上去就好了。很雲淡風輕的一件事,一如童年犯下的,數不清的、無傷大雅的小錯,總是輕易被弭平,無聲無息,不會在生命中留下什麼痕跡。
我心裡卻很自責。二十歲以後,一種莫名的使命感和責任感油然而生,我開始懂得瞻前顧後,做事情比較謹慎了。然而在這麼短的時間內重蹈覆轍,真的讓我好難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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