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者,氣之所形。這樣的人格特質也表現在我的文章上,總是那樣波瀾不驚一路到底。散文這樣還勉強說得過去,小說也如此,就顯得太過小家子氣、缺乏戲劇張力了。系上才子S總是能寫出許多驚世駭俗又耐人尋味的句子,而我的文章,尤其是很少在別人面前曝光的小說,總像一杯加了葡萄糖的溫開水,是酌量給小嬰兒服用的,平淡無奇的滋味會讓大人們棄如敝屣。
有些時候我不禁痛恨自己的膽小,因為它限制了我的想像力。我不敢想像太可怕的情節,不敢想像那些超乎自己小小腦袋瓜的乘載範圍的事情,儘管當我需要靈感的時候,它們會像一張厚實不透光的黑色大網,鋪天蓋地的向我襲來。
就像《少年Pi的奇幻漂流》,我和D事後在電影版領略到了看似隱藏,其實從Pi口中的蛛絲馬跡可以拼湊起來的第三個故事。但是我完全不敢相信,也不願相信(儘管它的可信度最高),因為它太可怕、太黑暗,也太教人震懾了。
我想這是因為我還不夠sophisticated. 之前去聽醫學系的W演講,他引用了某本書的話:「如果你很容易看人或看事情不順眼,那代表你還太年輕。」對摯友推心置腹,對深愛的人掏心掏肺,對(我主觀認定)有道德瑕疵的人深惡痛絕,而明明很多時候我可以不必活得這麼累,這麼憤世嫉俗。是的,我還很年輕,卻在21.9歲的時候,有一點被自己的膽小和傻氣觸怒。
我說,我相信每件事情之所以會發生、與我的生命碰撞而產生交集,必然它的意義,我一定要藉此得到些什麼,學到教訓云云。D卻說,這樣是不是會把每件事情都導向一個目的?這讓我不禁開始思索,如果每件事情都要這樣把前因後果一個蘿蔔一個坑的歸檔,那麼被撕裂的傷口,滿目瘡痍的碎片,要怎麼復原?
你說把愛漸漸放下會走更遠
或許命運的籤 只讓我們遇見
只讓我們相戀這一季的秋天
飄落後才發現 這幸福的碎片
要我怎麼撿
總是戴著一副世故的眼鏡保護自己,遮住太過天真的雙眸,跌跌撞撞,然後再爬起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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